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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工作中心
时间:2024-03-31

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工作中心,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一是承担指导全区见义勇为和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业务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全区见义勇为评选表彰、慰问救助等制度机制;三是组织开展全区见义勇为宣传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工作一直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法治处具体负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推动内蒙古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5月,经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正式成立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工作中心,全面承担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法治处不再承担此项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工作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央政法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指导帮助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严格遵循《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多措并举扎实推动见义勇为工作,让见义勇为精神在草原大地薪火相传,为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北二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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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申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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