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明确市县乡三级见义勇为组织机构和职能职责,规范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发现挖掘、调查确认、舆论宣传、表彰奖励、救助慰问等工作,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级抓好顶层设计,当好“指挥员”
赤峰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市县乡三级组织机构,加强见义勇为发现奖励、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组织市直相关单位人员成立见义勇为评审工作委员会,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行为、称号档次及奖金额度等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推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对历届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行为认定、表彰奖励、慰问及优抚保障情况建档立册,建立完善可溯可查的英雄模范资料库。开通“赤峰见义勇为”公众号,深入开展见义勇为英模事迹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县级抓好工作落实,当好“执行员”
各旗县区委政法委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本地区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单位、见义勇为工作站等密切配合,多渠道搜集见义勇为行为线索,认真组织开展人员申报工作,落实关于见义勇为人员的保障措施,及时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舆论宣传等活动。旗县区公安(分)局主动担当作为,完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规则,明确相关标准、程序和责任,综合考虑见义勇为的群众性依法依规确认等情况,快速准确认定见义勇为行为。加大对侵害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法律援助等,激励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见义勇为。
乡级抓好服务管理,当好“办事员”
在全市各苏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均设立见义勇为工作站,将见义勇为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和末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见义勇为工作站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社会、贴近群众的要求,加强见义勇为行为线索的发现挖掘、调查审核、证据收集、舆论宣传、提请确认、走访摸底等工作,打造具备沟通协调、服务便民、树立形象的见义勇为基层工作窗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祛邪扶正、激浊扬清,清除疑虑,提高民众对见义勇为的认识水平,鼓励见义勇为的积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