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内蒙古见义勇为网
李刚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李刚,汉族,1982年02月出生,群众,阿拉善盟申报。 2017年01月18日荣获全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

2010年6月12日夏天的一个下午,学校篮球场一片欢声笑语的景象,同学们在进行体育锻炼,有八个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与正在打篮球的八年级学生李旭鹏发生了口角,并对这名学生进行殴打,正在一旁的锻炼的李刚老师迅速过去制止他们的行为,这时,这些闲杂人员把矛头指向了他,并对他进行了殴打,造成了他左腿髌骨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一个月之久,花费两万三千余元。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在劝阻旁边蠢蠢欲动的八年级其他学生回教室,防治发生大规模的打架斗殴事件,也防止学生受到伤害。八年级学生听了李老师的劝阻,也为他的这种事事为学生着想的行为所感动。事后,所有的学生老师及家长们对他这种勇于保护学生,处理突发事件的顾全大局、冷静处理的行为表示了很高的赞誉。

“大火无情人有情,人民教师显真情”,这是开发区群众送给他的一副锦旗。在2012年11月20日的一天,他和两位同事去开发区玛拉沁小区泉月砂锅居吃晚饭的时候,由于厨师的操作不当,点燃了厨房里的可燃物,火势迅速蔓延,抽油烟机、屋顶的PVC吊顶都被引燃,其中厨房里还有两个体积很大的煤气罐,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在这万分紧急危险的时候,他冒着生命危险迅速冲进厨房,隔离可燃爆炸物,用水和蘸湿的拖布灭了明火,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共产党员的他义无反顾的站了出来,表现的特别冷静英勇,避免了更大事故的发生。事后,周围的群众都为他的这种大无畏行为鼓掌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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